社運檔案:鹿港宣言~人民作主,由核四公投做起
編按:
自1980年代起,反核已漸漸為國人所矚目、關心,開始舉辦各項遊行請願活動。核四案自1980年提出,經過勘查,行政院首次同意鹽寮為核四廠址後,引起了各方環保、反核團體的反對聲浪,在反核運動持續進行多年後,立法院仍在1994年7月12日強行表決,通過爭議多年的核四預算案。
因此核四公投促進會在1994年成立後,於該年年底及1997年分別舉辦兩次核四公投千里苦行,希望能夠透過苦行的行動,讓台灣人民更加認識自己身為國家主人的權利及責任。2002年9月21日,核四公投促進會也展開「核四公投,921再出發」第三波的千里苦行,並在2003年2月15日召開核四公投促進會全國志工組織會議,發表鹿港宣言。
鹿港宣言
人民作主,由核四公投做起
核四公投自從2002年9月21日由台北艋舺龍山寺再出發以來,今日就已經突破500公里的苦行里程,參與的志工總數超過2,700位,共同累積出來的里程數更是突破四萬公里。
重大的公共政策由人民共同決定,是民主社會公民的基本權利;參與公共政策,更是公民的重要責任。公民落實這項基本權利是民主社會的基礎。唯有透過全體公民對重大公共政策的參與,社會才能成為禍福與共的命運共同體。民選官員和民意代表是可更換的,但是人民和土地是無可替代的。
核能電廠的興建與否,攸關全民及後代子孫的生命安全,不應由少數人粗率地做決定。因此,我們發起「核四公投運動」,要求政府,最遲應於2004年總統選舉時同步舉辦核四公投,讓人民直接決定,是否要興建核四。
為落實核四公投的主張,我們曾二度千里苦行,這次第三波千里苦行已經完成一半,我們將繼續完成規劃的苦行,並拜會朝野政黨、立法院、行政院,以及總統府,要求支持和舉辦核四公投。核四公投,是台灣民主化的重要里程碑。若反對核四公投,此種欠缺民主素養和政治誠信的政治人物,將喪失廣大人民的支持。
我們將心手合力,落實核四公投、人民作主的主張,共同開創美麗健康的台灣。
核四公投志工一同
於鹿港 2003年2月15日
(本文原刊載於2003.4.15出刊之慈林通訊《季刊》第33期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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